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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说小爷的坏话?第28节(2 / 2)


  两掌重叠的一瞬,萧矜合拢手指握紧了她的手,用力往上一拽,陆书瑾整个人便被拉到了半空之中。

  她一只脚踩着脚蹬借力另一只腿曲起,左手拽住了缰绳,随着萧矜的力道往上一攀,就这样坐在了萧矜的身前。马身上的温度贴着双腿传来,温热而柔软,她手底下拽着缰绳和马背上的毛,下意识攥得紧紧的,怕滑掉下去。

  陆书瑾从未骑过马,连马车都很少坐,从不知道马背那么高,坐上来之后视野会变得如此开阔,感受到身下这只偶尔打着鼻息的鲜活生物,她觉得兴奋又新奇。

  正伸头往前张望时,她手下的缰绳一动,陆书瑾低头看去,才发现萧矜的手臂拢在她的身侧,手伸到前面来把缰绳从她手里抽走些许,陆书瑾稍稍一动弹,后背就轻轻撞上了萧矜的胸膛,这时她才惊觉自己整个人都拢在了萧矜的怀中,与他的距离不过一拳。

  陆书瑾心猛地一跳,骤然僵住身体,眼底流露出些许慌张来,耳尖出卖情绪,瞬间红了个透。

  还是萧矜先往后退了退。

  他十岁出头那会儿萧云业不准他骑马,他就经常自己跑去找季朔廷,让季朔廷牵马出来,两个人就共骑一匹马,所以他并未觉得哪里不妥,拉动缰绳催马往前走,语气随意道:“你没骑过马就不能让你坐后面,免得被颠掉,你就夹紧马腹抓紧缰绳就行,注意别揪到马背上的毛。”

  两个人贴得近,他的声音几乎是挨着陆书瑾的右耳朵响起的,若有若无的气息拂过红透了的耳尖,陆书瑾觉察到了自己脸上的蒸腾热意,赶忙低了低头掩藏,同时松了手里的马毛,改去抓缰绳。

  缰绳并不长,用两股拧成了粗粗的一条,握上去时有着并不粗粝的坚硬。萧矜的手掌大且握的随意,留给陆书瑾的部分就少得可怜,她的两个手挤巴巴地并在一起捏着。

  萧矜的肤色是健康的白皙,在一众男子里也称得上一句“小白脸”,但他的手背与陆书瑾的手背相比,却一下就衬托出陆书瑾的手背白嫩。

  她将身体往前倾,臀后抵着马鞍,与萧矜拉开些距离。

  “走咯。”萧矜不轻不重地喊了一声,催马而动。

  马背的颠动还是相当明显的,陆书瑾又没坐在马鞍上,更是第一次骑马没有经验,尽管她用力夹紧马腹却还是止不住地左摇右晃,好在萧矜的双臂牢固如铁,架在她的身侧将她困在其中,且马行的速度并不快,便没到将她甩下去的地步。

  一群人催马跟在后面,随从提灯散在两边,再有皎月相照,四周倒也不算漆黑。一排排人影晃动,几人很快就离开了学府的南墙。

  那漂亮姑娘打马从后头追上来,侧头盯着陆书瑾认真瞧了瞧,陆书瑾也回望她一眼。

  “小四哥,我二哥说你上回去春风楼带的也是这个人,小香玉对这人说错了句话你就发了好大的火,是不是真的?”那姑娘问。

  萧矜瞥她一眼,“我哪回去不带人?”

  那姑娘又说:“二哥说从不见你在春风楼垂怜那个女子,说你其实喜欢的男人。”

  陆书瑾听着这话,有些心慌。

  萧矜却满不在乎,斜着嘴角笑,“你二哥上回喝醉了抱着路边的驴子说那是他新过门的妻,你能认下那头驴是你二嫂吗?”

  那姑娘赶忙摇摇头,“二哥喝醉了,醉话不能当真。”

  萧矜也摇头,“并非,是你二哥的话皆不能当真,不是只有醉话,他那张嘴只会吹牛和胡说八道。”

  那姑娘没再问他,??x?而是慢下了马步,转头对叶洵认真问道:“二哥,你的嘴只会吹牛和胡说八道?”

  身后传来叶洵气急败坏的声音:“叶芹!谁教你这么说你哥哥的?!”

  陆书瑾觉得好笑,这个姑娘倒是长了一张看起来很聪明的脸,但不知道为何好像有些呆。

  叶洵还在训她,陆书瑾耐不住好奇,悄悄从萧矜的手臂旁探出头,回头看了一眼,就见被唤作叶芹的姑娘正瞪着大眼睛看叶洵,等叶洵训完了又问:“那你的嘴还能用来干嘛?”

  叶洵被气个半死,“我还能用来骂你,榆木脑袋!”

  萧矜低眸看一眼,正好窥见陆书瑾翘着嘴角无声偷笑,视线从她还留有余红的耳朵飘过,低声说:“这是叶洵的胞妹,名唤叶芹。”

  陆书瑾轻轻“啊”了一声,将头扭回来,心中疑虑万分。

  上回在春风楼她已经知道叶洵的父亲是云城知府,那叶芹也就是正儿八经的嫡出官家小姐,何以她能在这天黑之后跟这群男子混在一起?若传出去岂不是败坏叶家门楣?

  陆书瑾左思右想不得其解,最后只得去问萧矜,她身子往后靠了靠,偏过头小声问:“萧少爷,为何叶三姑娘会在入夜之后与你们一起?”

  萧矜听到她的问题,倒没有立即回答,而是道:“你怎么不问我们要去哪里?”

  陆书瑾顿了一下,说:“去哪里对我而言已经不太重要。”

  毕竟已经上了马背,不管萧矜把她带到何地都是无法抉择的,问不问都是一样。萧矜行事虽混,但总归看起来不像是谋财害命的恶徒,更何况陆书瑾身上也没几两财能惦记。

  “也是,反正你待会就知道了。”许是因为叶芹就跟在后头,萧矜便没再回答陆书瑾方才的问题,而是转头对众人说:“咱们快些,早点回去还能睡上一觉。”

  后头几人皆应了声,萧矜便拽着缰绳用力甩了一下,啐声促马,提升了速度。

  马背颠簸起来,陆书瑾一时坐不稳,下意识扶助萧矜的手臂。他的小臂十分坚硬,只有一层薄薄的肉感,里头的肌肉如铁一般,有一瞬间陆书瑾想问问萧矜原本的手臂是不是断了,衣袖下面的是一截木头做的假肢装上去的。

  这话得亏没说出来,不然萧矜也要被气晕。

  快马行了一阵,很快便来到了城南郊处。

  陆书瑾到云城的时间不长,对这里的路并不熟悉,但是她听说过城南郊有一片很大的养猪场,东家姓齐,养猪上万头垄占了云城中大半的猪肉生意。城中很多达官贵人吃的猪肉都是直接从齐家猪场定下,现宰现卖。

  所以城南郊这一地带,连空气中都充满着猪粪的臭味。

  萧矜在树边停下,眯了眯眼睛远远就看见齐家猪场那寥寥点着的灯和来回巡逻的下人,翻身下马,扬声道:“千里镜拿来。”

  随从很快送上一杆竹制单筒的玩意儿,萧矜随手一拉那东西就变长一倍,他放在右眼上往猪场眺望。

  眼下这个时间,猪场的大半下人都已经休息,只留下了几批来回巡逻的,灯光昏暗看得不分明,但萧矜知道这会儿是齐家猪场把守最松弛的。

  其他人也都下了马围在他边上,疑惑询问:“萧哥,咱们来这里到底干嘛?”

  “你蠢啊,这还用得着问?萧哥当然是要给齐家一个教训啊!”

  “就是,谁让齐家那个嫡子不长眼睛,敢跟萧哥抢东西,也不过就是一户养猪的,还敢这样张狂!”

  陆书瑾仍坐在马背上,目光落在一旁的地上,耳朵却放在了人堆里听着,几人七嘴八舌很快就把事情说了个大概。

  原是萧矜前两日又去了春风楼,他是楼中的常客,所以三楼那个名唤“月水间”的雅间就常年给他留着,不在接客的队列之中。但萧矜前两日去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常包的雅间里竟然有人,且人还不少,一人搂着一个姑娘在其中寻欢作乐,歌舞升平,十分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