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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傲天的金手指是我前任第74节(2 / 2)


  玄金索像是已和他的心脏牢牢相连,无论他用多大的力气,也不曾将之分开,稍稍用力试图拧断,漫涌的血水便从心脏汩汩流出,将他满手满身沾染。

  他就站在那里,一步也不能进,一步也不愿退。

  晦暗乏味的记忆都游来又溜走。

  回忆顺着时光穿越千年,又回到这无光日夜的起点:他苏醒于荒芜冰冷的枯冢,在日积月累的欲望里几经疯魔失控。

  原本静谧流淌的冥渊在他一次又一次的失控里吞噬了一重又一重的山海,化作奔涌的冥渊水,融进他的骨血,成为他桀骜澎湃的魔元。

  在魔门的传说中,魔主诞生于冥渊之下,终有一日离开冥渊,降临人世,届时祂魔元所过之处皆为魔物,祂将率亿万魔众,啖山噬海,直到吞食一切灵气和生机,沦入崩毁的天地,与这世界一同走向毁灭。

  一次次从失控中精疲力尽地醒来,传说成为了他的宿命,他终于幡然醒悟:

  他就是魔主。

  啖山噬海、毁天灭地的魔。

  当他最后一次止步冥渊前,与滚滚红尘一步之遥,疯狂从他的眼底褪去,眼神重又变回枯冷的清明,他定定地站在原地,慢慢地抬起手,指天划地发下恒久不灭的誓言:

  “我以魔心为誓,抛却过往、忘记名姓,换灵识一线清明、永不沦陷,从此不再有爱欲贪妄,千年万岁永镇冥渊。”

  在誓言的最后,他孤注一掷,倾尽他所有去做砝码,压住誓言天平另一头的磅礴魔元和他的宿命——

  “往后余生,与前尘往事一刀两断,以我名姓为锁,画地为牢。”

  心誓立成。

  他成了磅礴魔元真正的主人,掌控了暴动的力量,重获恒久的清明理智,荒疏了记忆,淡忘了爱欲贪妄,心甘情愿地沉寂在无人问津的荒冢中,成为没有名姓、没有前尘的魔。

  曾经几度暴涨扩张的冥渊重新静寂,一千年静静奔涌流淌,好似从开天辟地就流过这些地域,除了默默吞噬的灵气和生机,与世无争。

  直到一千年后,妄诞不灭的魔淡忘了自己的名姓和过往,淡忘了欲望和贪妄,淡忘了曾经的疯魔和最后的心誓,浑浑噩噩,在乏味枯寂、一成不变的日夜中醒来,一缕灵识钻入硌手的石子,彻底改变了石子的形态和材质,结成了一枚漆黑的戒指。

  祂在百无聊赖中,信手将戒指抛向汹涌的冥渊,带着那一缕灵识飘洋过海、翻山越岭,在几十个春去秋来后流入一段有去无回的深湖,撞上从高崖上坠落的少年修士,顺手给了奄奄一息的后者一身魔骨。

  又过了几次霜凋夏绿,小修士走出茫茫的莽苍山脉,搭上全部身家换来一张船票,来到一海相隔的山海域,参加了三十年一度的阆风之会,闯过一次又一次的比试,在不冻海上迎来了她茫茫的回身一望。

  千年一望,一眼千年。

  荒疏记忆、忘却姓名的魔又生了执迷,已弃置的名姓被找回,神智和清明都败给爱欲贪妄,他忘了曾发下的誓言,忘了他的身不由己,一门心思只有靠近她。

  再靠近她一点,就一点。

  妄诞不灭的魔忘却了祂的誓言,但祂的誓言从未离开过祂,如影随形,终生不灭。

  一道玄金心锁,牢牢锁住魔心,画地为牢。

  他无法提及他的姓名,因为他早已抛掷了它,用作筹码去封印他自己,锁住他的魔心。

  卫朝荣站在乾坤冢的边缘。

  他慢慢地摊开手,松开沉冷坚硬的玄金索,掌心魔血滑落,将地面侵蚀了一重重。

  难道这一生就这样浑浑噩噩、身不由己,不明不白地分离陌路,又或者一起在疯狂中走向毁灭?

  一千年前不可以,一千年后也不愿意。

  就算是死路,他也会走到尽头。

  曲砚浓掌心微痒。

  她摊开手掌,看见漆黑戒指中浮现出的纤细触手。

  “我是魔。”漆黑的触手在她掌心出现,一笔一划地书写,“或者说,那个注定要毁天灭地的魔主。”

  他是魔。

  曲砚浓微怔。

  她能感受到触手上的魔气,也早就猜测戒指里的人是魔修,可从没想过他会是传说中的魔主。

  他就这么直白地承认了。

  “……卫朝荣?”她犹然不信。

  就算卫朝荣沾染上的魔气,又怎么会变成魔主呢?

  他真的是卫朝荣吗?

  她心乱如麻,思绪乱七八糟,这一刻竟说不清她希望戒指里的这道残魂是卫朝荣,还是希望他不是。

  卫朝荣神色冷淡,目光却深笃。

  他操纵着坚冷的触手在她的掌心书写,没有回答她的问题,顾自说,“听说你是如今的天下第一,保护了五域一千年。”

  “我很好奇,”他说,“我现在就在冥渊下,离人世一步之遥,如果我出来,你能怎么办?”

  第58章 子规渡(八)

  南溟的风浪一重重地拍打在银脊舰船的舷窗上。

  申少扬坐在舷窗边, 一手牢牢地握着舷窗边的扶手,忧虑重重地望着浪花猛烈地撞击在舷窗上,溅起白色的飞沫, 顺着琉璃窗重新落回海面。

  透过琉璃舷窗,隐约能看到被汹涌浪潮后晦冥变化的天空, 遥远海平面一闪一闪的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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