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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2 / 2)


  唐释心还记得, 上辈子学习法律那个苦呀:考前狂背两周,每天只能睡3-4个小时。还要学习计算机c语言!

  这是她最不能理解的地方:法律系又不考计算机, 学个c毛线?

  后来, 还是秦教授说了:“计算机编程需要较高的逻辑思维能力, 和我们法律运用类似。”

  好在, 重生以后, 前世的各种知识还没丢。毕竟上辈子干律师干的久了, 有些法律条文那是深入了骨子里。这一世再重拾起书本,基本上没什么难度了……

  也就是这时候, 国家出台了《新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民法蔡教授就过来说了:你们今年想通过我的考试,就给我回去背《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于是,法律系一片哀鸿遍野。那新法足足有五十条,一本书的厚度!

  没办法,大家背呗!

  背着, 背着,米雅头都大了:“婚姻法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 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 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顿了顿,摔书了:“握草,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是啥啊?!你们谁背了?!”

  唐释心喝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哦, 就是说没结婚,你说给我的房子,你还能收回去,是不是啊?”

  唐释心点了点头:“是。”

  所以,她从来不觉得宋楌把房产转移到她名下有啥意义。只要没结婚,还不是想收就收回去?维系他们感情的,从来不是物质方面的东西。

  不过,其他人背书背的要抓狂,她是被徐老师提问得想抓狂。

  最近一段时间,刑法徐老师把她当香饽饽了。上课的时候,画风变成了这样——

  徐:“唐释心,香港的刑法体系和大陆有什么不同?主要的特点是什么?”

  唐:“……香港的法律是英美法系的延续,主要特点有1,疑点归于被告。2,无论是证据,还是证据的收集过程,都要求无懈可击……”

  徐:“唐释心,刑法当中,复杂的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背一遍。”

  唐:“1选择的犯罪构成,2包括两个行为的犯罪构成,3包括两个罪过形式的犯罪构成……”

  每次回答完毕,别人看她,那眼睛都充满了崇拜。都说她的水平可以直接参加司法考试了。岂不知,她上辈子就通过了司法考试。只不过,她研究生专攻的是经济法,现在什么法律都要学……_(:3∠)_

  正在头疼的时候,某堂课上,忽然出现了救星。

  救星在徐老师开口之前,就主动举起了手。没办法,徐老师只好喊她了——

  “金雪宁,你来分析这个案子。”

  “……此案中,李某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可以定性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所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就这样,金雪宁好像和她扛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