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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鹿帽(18)(2 / 2)


  华生:“啊?”

  难道福尔摩斯又多了一朵桃花?

  林蒙:“——因为之前的那起案件。”

  华生这才恍然大悟,然后他殷切地看向林蒙,想分享下自己的八卦。华生想自己和福尔摩斯相处的时间还不够长,或许“伍德”就那位昙花一现的女士知道得更多。

  林蒙坐了下来:“请务必畅所欲言,华生。”

  华生稍稍说了。

  林蒙听完吹了声口哨,“你深藏不漏啊,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

  华生一拍大腿:“我也是这么说的。”

  福尔摩斯飞了林蒙一眼,林蒙收敛了她稍稍有点浮夸的姿态,随意一瞄,看到放到旁边报纸上关于“南非之星”的报道,就将话题带到了这颗引发南非淘钻狂潮的钻石上。

  华生说着说着就说到了怪盗罗宾汉,“这么引人瞩目的钻石,我想不仅会引来对它感兴趣的普通游客,珠宝商啊什么的,有可能还会引来怪盗罗宾汉吧?”

  福尔摩斯顿时来了兴致,他直接把球踢给了林蒙:“伍德,你怎么看?”

  林蒙:“……我认为不会。对怪盗罗宾汉来讲,将‘南非之星’带走,其实没什么挑战性,而且‘南非之星’没有更深层次的欣赏价值,也没有令人着迷的底蕴;再者,‘南非之星’这次要在欧洲多国进行展览,最终目的无非是提升它的商业价值,如果怪盗罗宾汉参与进来,对‘南非之星’的拥有者来说,是最妙的宣传手段,他不会看不穿这一点的。

  “让我看,到时候情况可能会反过来,‘南非之星’的拥有者会主动对外喊话怪盗罗宾汉——福尔摩斯你看起来很期待和怪盗罗宾汉交手,我想你肯定收集了很多相关资料,你的分析肯定会比我的要专业。请吧。”

  华生也目光灼灼地看向福尔摩斯。

  华生是怪盗罗宾汉的粉丝来着,《怪盗罗宾汉历险记》他不仅有单行本,还有合辑。

  福尔摩斯意味不明:“你让我分析?”

  林蒙:“我洗耳恭听。”

  福尔摩斯手指抵着下巴:“我会说怪盗罗宾汉对‘南非之星’不感兴趣,以及——”

  林蒙还能绷得住:“以及?”

  福尔摩斯慢吞吞道:“怪盗罗宾汉将于九月在伯明翰现身。”

  华生顿时激动起来:“真的假的?福尔摩斯你这是怎么推断出来的?伯明翰?伯明翰?啊,我想起来了,九月有伯明翰博览会!到时候会有很多新奇的发明,在博览会上展览。难道怪盗罗宾汉是要去参观,顺便看有没有可用的新工具?”

  林蒙:“……”

  林蒙都快绷不住了,她瞪视着故弄玄虚的福尔摩斯:‘你认真的吗?’今年的伯明翰博览会,林蒙的另一个马甲“詹姆斯·伍德森”是肯定要现身的。

  福尔摩斯嘴角上扬:‘我难道说错了?’

  林蒙回了个白眼,然后在华生看过来时,他们俩都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样子。

  华生现在就是追星族的一员,他难掩兴奋地提议道:“福尔摩斯,我们到时候去伯明翰,怎么样?你看你和怪盗罗宾汉,肯定会有很多共同语言,他也是个备受推崇的大侦探呢。”

  林蒙不动神色道:“华生,你是怪盗罗宾汉的仰慕者?”

  华生斩钉截铁道:“是的!”他接下来巴拉巴拉地说了一堆怪盗罗宾汉的厉害之处,说他惩凶除恶,助人为乐,行为大胆无畏,带有自由浪漫的色彩。还说怪盗罗宾汉身上还带着阶级抗争的精神,他同情疾苦的下层人民,对腐败的那部分贵族抱有戏谑心理,又对部分没落的贵族报以同情,能够公正又公平地看待各个阶层。他瞧不起各地的警方,却没有在看他们笑话,更多地还是恨铁不成钢。

  林蒙:“…………”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原本因为该站在自己这边的华生,竟然这样爽快倒戈的福尔摩斯,心中的郁闷一扫而空,他一本正经地称赞道:“华生,请务必再说说你对怪盗罗宾汉的了解。我的朋友,这有助于我从另一个角度,去更周全地看待怪盗罗宾汉。”

  华生很乐意这么做,他还去楼上拿他买来的《怪盗罗宾汉冒险记》。

  等他一走,林蒙立刻下脚迅疾地去踩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躲了过去,把腿翘在扶手上:“你大可不必恼羞成怒,伍德。这其实和你平时看报纸上对怪盗罗宾汉的评价,是同样的性质。”

  林蒙眉目一转:“我看了华生写的‘福尔摩斯探案记’。”截止到目前为止,华生总共发表了“血字的研究”“斑点带子案”两个案件,还蛮受读者欢迎的。只是林蒙很清楚,作为当事人的福尔摩斯,肯定不会满意。因为华生写的故事,渲染上了小说色彩,没有福尔摩斯想要的冷静又精准叙述,以及对侦探术这种精准科学的凸出显示。简单来说,就是福尔摩斯想让华生把探案记写成专论,而不是小说。

  福尔摩斯很诚实道:“我实在不敢恭维。”

  林蒙扬眉:“那你想要我背诵一节给你听吗?”

  福尔摩斯:“……啊,华生下来了。”

  林蒙抽了根烟,来掩饰她的情绪波动。

  所幸当林蒙和福尔摩斯用公事公办的口吻,来讨论《怪盗罗宾汉冒险记》中的情节,让华生感觉不到激情,然后等郝德森太太上来送下午茶时,他就和同样对怪盗罗宾汉痴迷的房东太太聊上了,两人聊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郝德森太太之后还说起楼下书店,今天下午有个读书会,他们俩就相约着去参加那个读书会了。

  林蒙又点了根烟,把那份报纸翻到另一版,撇了撇嘴后,就将那份报纸扔到了一边。

  福尔摩斯看着她道:“也许华生没有说错。”

  林蒙不置可否,她弹了弹烟灰:“你要来伯明翰博览会吗?我挺想你来的。”

  福尔摩斯知道这次伯明翰博览会对她很重要,他想了想说:“我想如果我不答应去伯明翰的话,华生能把我烦到第二年九月去。”

  林蒙:“……”直接说“我会去的”会怎样啊?

  ·

  ·

  林蒙其实不是直到九月,才去了伯明翰,而是在这之前几个月,她就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回到了伯明翰。

  这么一来,怪盗罗宾汉自然就没工夫,去围观“南非之星”。

  不过还真让林蒙说着了,即使怪盗罗宾汉不在,南非之星来伦敦展览时,它的拥有者也主动碰瓷了怪盗罗宾汉。

  这个案件怎么说呢,南非之星的拥有者自己雇佣了一个盗贼团伙,让他们去偷南非之星,然后里应外合地将其伪装成了一起乍听之下就天-衣无缝,还带着怪盗罗宾汉风格的偷盗案。

  然后,还买通了小报,大肆宣传这件事。这个商人还挺精明的,他没有明说这起偷盗案是怪盗罗宾汉做的,他仅仅是做了暗示,留下了供读者脑补的空间,让读者们去自动联想怪盗罗宾汉。

  反正接连操作下来,热度就艹了起来。

  更有这名拥有者,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要聘请名侦探福尔摩斯,请求他来侦破此案。

  要知道如今的福尔摩斯,在英国有了不小的名气,可以说是伦敦最有名的私家侦探。伦敦的记者们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新闻爆点,他们都不用商人再说什么,就已经联想起了大侦探vs怪盗的精彩后续故事了。

  从这儿也能看出商人的用意,是不言而喻的。

  福尔摩斯看过了关于那起偷盗案的报道,大致推敲出了作案经过,再看商人接受的采访报道,他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华生在一旁义愤填膺,他绝对不相信这起偷盗案是怪盗罗宾汉做的。他看到福尔摩斯起身,就连忙问:“福尔摩斯,你去做什么?你要接下这个委托吗?”

  福尔摩斯随口道:“我去发份电报。”

  福尔摩斯的电报是发给在伯明翰的林蒙的,他在电报上称林蒙为“预言家”,揶揄之意溢于言表。

  林蒙:“……”

  现在的情况是,无论福尔摩斯应不应下委托,那名商人的目的也达到了——记者们会大肆宣扬怪盗vs侦探的,这其中肯定会捎带提起故事中心的“南非之星”。

  林蒙才不是平白会给别人做嫁衣的类型,而福尔摩斯也不想被他人利用。

  但是要是为自己做嫁衣的话,林蒙还是乐意的。她给福尔摩斯回电报,问他有没有兴趣在伯明翰博览会上来次对决。

  福尔摩斯欣然同意。

  于是,林蒙就通过怪盗罗宾汉的传记记者“r.h·巴贝奇”对外广发声,说怪盗罗宾汉要在九月的伯明翰博览会上,偷走伍德森公司花费十年功夫打造的新产品。如果有谁要来一观怪盗罗宾汉风采的,请不要错过。

  此声明一出,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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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啦。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