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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1 / 2)





  陆司语从门口出来,站在电梯口犹豫了片刻,还是走安全通道下到了车库,他从警车上取了自己的水杯和一个黑色背包,车库的另一边,徐瑶正和程小冰在那里对着一辆黑色的suv取证中,徐瑶在用小毛刷子刷指纹,程小冰在四处拍照,陆司语走过去,学着之前傅临江的称呼,叫了一声徐姐,徐瑶便转了头,和他打了个招呼。

  陆司语拿回了自己的杯子,拧开喝了一口,他并不急着离开,而是在一旁看了一会。

  那明显是被害人的车,位置比他们停靠的位置更接近楼道口,陆司语又立在旁边看了几分钟,然后走到后备箱处,打开了车子的后备箱翻看了一下。程小冰对这位新同事很有好感,此时看陆司语发着呆,皱眉凝神中有种不一样的沉稳帅气。头发却有一缕翘起,像是呆毛一般竖在头顶。

  程小冰看陆司语对此毫无察觉,抬手用取证的相机,偷偷给他拍了一张照片,相机的闪光灯在幽暗的车库忽地一闪,陆司语这才发现自己被偷拍了,侧头看到程小冰在看他,有些局促地关上后备箱,走到出口处,他又看了看车库监控的位置,这才转身上楼。

  楼上现场的各种标记已经做好。按照规定,这现场会再保留一周到十天,随后才可以进行进一步清理。宋文那边正准备收工转移到楼下去,就看到陆司语走过来问他:“宋队,我能借这里的微波炉热个午饭吗?”

  “……”宋文眨了眨眼看向陆司语。他的座右铭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可是就算如此,他还是觉得,这也太没规矩了吧。

  带着打包盒出现场的刑警宋文还是第一次见,在炖煮尸体的锅边热饭恶不恶心?洒出点什么就不怕破坏了现场?宋文刚想责备几句,一抬头看到陆司语的微垂的眼角,整个人都蔫了起来,仿佛一只垂下了耳朵的兔子。

  宋文压下了心里的火,这是个实习警员,还不懂规矩。他抬起的手腕翻了一下,看了下表盘上的时间十二点四十,原来是他这个领导忙的错过了午饭的时间,对陆司语道:“你去找朱晓,让他帮你联系物业那边把饭热了。”

  解决了这个难题,宋文回头招呼所有人下了楼:“大家辛苦了,吃饭吧,这附近有两家小饭店,想网上点餐的来找我,今天我请客。”

  犯罪现场虽然恶心血腥,但这些人都是千锤百炼出来的,再恶心的场面都见识过,俗话说的好,人是铁饭是钢,案子不能不破,饭也不能不吃。

  下午还得开工,去了小饭店还得走回来,外加宋队难得请客,所有人都选择了吃饿了吗,排着队点餐。做这行就是条件差工资少,他们一年中有很多现场都是比这还艰苦的,有时候买个烤红薯蹲在地上就掂着了。

  等点的差不多,副队长傅临江凑过来,“唉,今天陆司语第一天来,你就让他做所有记录?也不准备教教?”

  宋文看不得他老好人,把下面的人都像是老母鸡一样牢牢罩在身下:“新人嘛,总要锻炼一下,我发现你对他倒是格外关注。”

  傅临江辩解道:“没有,我是觉得,人家孩子一个人来这边挺不容易的,应该照顾一下。”

  宋文被他气笑了,“二十六岁的一个富二代是哪门子孩子?你能不能照顾一下我?”

  傅临江看着宋文叫屈:“宋队,你不压榨我们就不错了。”

  第5章

  那小区的休闲区在小区中心,凶案的现场在小区的角落,走过去还要几分钟时间,这一队人走着散开了,宋文和傅临江落在了最后。到了下午阳光灿烂,这小区绿化的不错,四周围绿树的枝桠上冒着新芽,花也争芳吐露地开了不少,就是因为入住率不高,人丁稀少。

  两个人一路说着,来到了小花园,这边有几个石桌和椅子,是给小区居民休息用的,这时候下午一点多,正是午休时间,也没什么人在。

  众人的食物还没到,陆司语已经开了餐,面前几个餐盒一字排开,从左到右从荤到素摆得端端正正整整齐齐的,色香味俱全,他的手里拿着一副讲究的黑色筷子,低头旁若无人地小口吃着丰盛的午饭。

  宋文见状心想,这人果然是当得起他富二代的身份,真是会宠着自己啊,一点也不受屈。

  五月的天气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小花园里鸟语花香,环境挺好。大家互相讨论着上午的案情,没有尴尬太久,过了两分钟,宋文定的饭到了。

  等快餐一拿过来,陆司语才发现自己低估了普通刑警和自己的经济差异,每个人只有一份盖浇饭,还是菜少饭多,衬得他有点不好意思,把几份菜往前推了推,“我带的菜有多,你们不介意地话就一起吃。”

  朱晓他们几个早就眼馋半天了,就等这句话,马上举起筷子就上。特别是老贾,早饭全吐了,这时候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丝毫没跟陆司语客气。

  众人夹了菜吃到嘴里,马上纷纷赞不绝口。

  “好吃,这厨艺不错。”

  “唉,这排骨炖的酥烂入味。”

  “这虾真是新鲜。“

  宋文看这一群狼吞虎咽的下属,嘴上说着,“行了吧,你们几个给人家剩点。”行动上却一点没落下,夹了一块排骨,就放到自己的盒饭上。那排骨是糖醋的,用的是自然生长的生态黑猪肉,裹了一层浆汁,入口就带了一点点酸甜,咬下去是满口的鲜香,那味道不是快餐里勾兑出来的鲜味,而是新鲜的食材加上各种高档的调料,再配上完美的手艺。

  宋文一向觉得最好吃的食物是第一次刚出锅的,等隔夜再热了就会失去了味道,可嘴里这块排骨,只恨不得让人多吃几口米饭。这菜的确好吃,绝对是大厨的水准,从舌尖到味蕾,都是一种享受。再尝尝其他的几个菜,一道比一道惊艳。

  一桌人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了午饭,那几个刑警事情还没干完,都先撤了,一时石桌边只剩了陆司语和宋文,陆司语低了头收拾餐盒。

  宋文问他:“这饭菜是你家里人做的?”

  陆司语没提防一向严肃地队长忽然问他这个,低了头道:“我自己做的,我没事的时候喜欢自己做吃的,外面的总是吃不惯。”

  宋文舔了舔嘴唇,还有点意犹未尽,又问他:“记录都做好了吗?”

  陆司语道:“嗯,都记了,我今晚回去整理。”

  “今天第一天还习惯吗?”

  “还好。”

  “这个案子到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我倾向于熟人作案,分尸的人有一定的医学基础。”话说到了这里,陆司语的手微微一顿,然后开口说:“我认为凶手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分尸而分尸。”

  宋文双手抱臂:“怎么说?”这话有点绕,但是他想了想,瞬间明白了陆司语的意思。

  “经典的案例中,分尸抛尸无外乎几种原因,最常见的,是不让人发现死者的身份,增加勘探的难度,隐藏嫌疑人的踪迹,方便弃尸,其次则是,和性有关,杀戮和分尸能够给部分人带来快感。”陆司语收拾好了餐盒放入背包,抬起头看向宋文,“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我觉得这两种原因都不是。”

  “为什么这么说?”

  陆司语摇摇头,低头把包合拢,不愿意再说。

  新人,总是会主观臆断一些内容,现在的刑警工作其实很讲究推理,每个线索必须要脚踏实地才能够最后定论,陆司语的这种观点似乎太过虚无缥缈,宋文起身收拾了那几个一次性餐盒道:“我们继续查吧。”

  到了下午,林修然先带着尸体回了警局,尸体的情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越是早些解剖,对案子的侦破就越是有利。

  两点时,警犬被调了过来。

  南城市局的常用警犬主要是四只,平时和缉毒那边的养在一起。傅临江这个人每天乐呵呵的,不光与人为善,和队里的警犬更是相处融洽,那些狗见了他就像是见了亲人一般,飞扑过来把傅临江从上到下舔了个遍。

  今天出警的是三黑和四花两只,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傅临江、老贾牵着两只狗,带着那位法医助手把附近的几个垃圾场翻找了一边。到了下午五点多,几个被翻找出来的蓝色袋子就凑到了一起。